香港發鈔銀行曾經唔止3間?港幣獨特發鈔制度百年演變

香港的貨幣發行體系在全球金融體系中可謂獨樹一幟,由三家特定的發鈔銀行發行紙幣,分別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滙豐)、中銀香港渣打香港,有別於世界主流國家交由中央銀行發鈔。Syfe專業編輯團隊整理香港發鈔制度背後的百年歷史、金融制度和政策演變。

發鈔銀行英文:Note-issuing Banks

英語世界普遍用「Note-issuing Bank」來描述有權發行法定紙幣的銀行,當中的「note」意指「書面憑證」,如借據、收據,由銀行簽發就成為一種「Banknote」。

歐洲最初的「Banknote」則是銀行發出的「兌換收據」,例如14世紀意大利的「nota di banco」(銀行票據)持有人可向銀行提取存放的貴金屬、17世紀中期倫敦金匠銀行家開始發行可轉讓收據,而在中國更是早在7世紀唐朝時,已有錢莊發行類似的紙本憑據取代沉重的金屬錢幣作為遠距離交易工具。

隨住商業發展,「Banknote」這種兌換收據逐漸發展為基於獲公眾信賴的一般支付工具,即流通的紙幣;「issuing」則代表「發行」的行為。

同時,Note-issuing Bank一詞也見於法律和官方文件,如《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Legal Tender Notes Issue Ordinance)。

歷史上,許多國家都曾有多間發鈔銀行,但現代國家大多將發鈔權收歸於中央銀行,只有包括香港在內的少數地區保留多間發鈔銀行制度。

香港發鈔銀行百年演變

19世紀末:商業銀行自由發鈔 香港曾有8間發鈔銀行

根據歷史記載,香港在19世紀先後共有8家銀行曾獲准在香港發行鈔票:東藩匯理銀行、印度倫敦中國三處匯理銀行(有利銀行前身)、呵加剌匯理銀行、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渣打銀行前身)、印度東方商業銀行、香港上海匯理銀行(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前身)、香港中華匯理銀行和中國銀行。當中香港最早的鈔票是由東藩匯理銀行於1846年發行的。

由於當時這些銀行發行的紙幣沒有中央銀行或政府作為最終擔保,鈔票的價值完全取決於發鈔銀行自身的信譽和資產狀況 。當銀行面臨經營困難甚至倒閉時,其發行的鈔票信用便會隨之崩潰,直接衝擊整個貨幣體系的穩定性。

例如,在1866年的全球金融危機期間,呵加剌馬士打文銀行和印度東方商業銀行這兩家發鈔行便宣告倒閉 。東藩匯理銀行作為當時的主要發鈔行之一,也於1884年結業,其發鈔權隨後由滙豐銀行取得 。

1935年頒布《貨幣條例》 香港貨幣發行體系改變

在1935年以前香港的貨幣體系是銀本位制,但隨著中國在1935年宣布放棄銀本位制,香港也緊隨其後,頒布了《貨幣條例》(後易名為《外匯基金條例》)並設立了外匯基金,標誌住香港政府的身份轉變為貨幣發行體系的核心控制者。   

根據法例,只有獲得政府特許的銀行才能發行鈔票,發鈔銀行在發行每一張鈔票前,都必須以百分之百的準備金(最初為英鎊)向外匯基金繳存,以換取無息的「負債證明書」(Certificates of Indebtedness)作為發鈔憑證。

以上的發鈔機制令紙幣不再是銀行憑藉自身信用創造貨幣的商業特權,而是一種受政府嚴格管制的公共責任。

二戰後發鈔銀行曾減少至2間

在二次世界大戰後,發鈔銀行的數量逐步減少,例如有利銀行(前身為印度倫敦中國三處匯理銀行)於1974年停止了發鈔業務,而香港的發鈔銀行僅剩下滙豐與渣打香港兩家,形成了長達20年的雙寡頭格局 。   

至20世紀80年代初,香港因主權移交、金融體系面臨信心危機,香港政府因而在1983年推行了聯繫匯率制度,將港元與美元以1美元兌7.80港元的固定匯率掛鉤,令發鈔銀行變成被動的「貨幣代理人」或「兌換商」 。

根據規定,發鈔銀行在發行港元鈔票時,必須以固定的匯率向外匯基金繳存等值的美元,以換取相應的負債證明書 ;發鈔銀行贖回已發行的港元鈔票時,也必須以相同的固定匯率從外匯基金取回相應的美元 。聯繫匯率制度下的100%外匯準備金制度從根本上杜絕了發鈔行過度發鈔的可能性,確保了港幣的穩健性。

中國銀行1993年成為發鈔銀行

香港總督會同行政局於1993年批准中國銀行參與發行港元鈔票,使其成為香港的第三間發鈔銀行 。1994年5月2日,中國銀行首次發行了面額為20元、50元、100元和1,000元的鈔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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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鈔銀行小知識|10元紙幣由香港政府發行

香港發鈔銀行在1990年代逐步停止發行10元紙幣(1994年中銀香港開始發行港幣但從未發行10元紙幣)以配合政府鑄造10元硬幣的計劃,但香港民眾對10元紙幣仍有高度需求,硬幣過於笨重且「利是」習慣上仍偏好紙幣,1990年代後期,社會經濟壓力及民意呼聲導致政府重新發行10元紙幣。

香港政府2002年起委託香港金融管理局重新發行紫色主調的「花蟹」10元紙幣以應對公眾對小面額鈔票的需求,隨後在2007年引入了塑質10元鈔票 。

政府自行發行10元鈔票的舉措,進一步確立金管局在貨幣發行中的主導地位,並清晰地劃分了政府與發鈔銀行在不同面額上的發鈔職責界限。香港的10元紙幣票面註明「香港法定貨幣」,其餘面額由發鈔銀行發行,票面則標記「銀行憑票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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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鈔銀行小知識|地球上少數保留多家發鈔銀行制度的地區

除了香港以外,另一個中國特別行政匿澳門亦採行多家發鈔銀行制度,目前由大西洋銀行與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根據澳門金融管理局規定發行澳門元。

另外,英國境內的蘇格蘭與北愛爾蘭地區保留商業銀行發行紙幣的制度。根據英格蘭銀行資料,蘇格蘭Bank of ScotlandClydesdale BankThe Royal Bank of Scotland獲授權發行英鎊紙幣,而北愛爾蘭亦有三家商業銀行持有發鈔權。

雖然蘇格蘭和北愛爾蘭銀行券不是法定貨幣,但它們是合法貨幣(legal currency),其發行獲得英國國會批准。在日常交易中,商戶可以選擇是否接受這些紙幣,這與法定貨幣的強制接受性不同。